各企事业单位: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是鄂北工程项目建设法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
我局所涉及的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鄂财函〔2020〕38号)要求提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各企事业单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擅自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相关业务的,需自行承担风险,我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2023年11月28日